隨著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頻發,消費者對電動自行車安全放置和安全充電的需求也越來越強烈。就在近期,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全鏈條管控的實施方案》,提出在2022年年底前,力爭全市居住區充電設施建設基本覆蓋;2023年年底前,基本消除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上樓入戶充電安全隱患,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及死亡人數量明顯下降。
細化收費模式
為何電動車回家充電屢禁難止?究其根本還是充電難、充電貴的問題尚未得到解決。
建設集中充電設施是現階段解決“嚴禁電動車進樓入戶停放和充電”的主要方式。沒有集中充電設施的小區居民希望有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然而,部分小區雖建了統一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但不少消費者卻反映收費貴。
針對“充電貴”這一備受關注的問題,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規范充電收費”,居住區內充電設施收費將采取“電費+服務費”模式分別計價、收取,其中“電費”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收取,“服務費”將明碼標價。
“目前,集中充電設施收費存在按時間計價、按功率計價和按電量計價等三種模式。”賽迪智庫安全產業所副研究員劉文婷分析道,對比來看,按時間收費,消費者使用更為方便、快捷,但也存在弊端,比如消費者對電池容量、功率等信息缺乏必要的基本認識,無法完全準確用時,難免會存在消費不透明的問題;按功率充電收費實際上是計時收費的一種變通方式,它通過智能化的充電設施和管理系統實現不同功率電動自行車按不同時間來計時收費。與計時收費相比,這種收費方式較為合理,而且能夠解決一些大功率電動自行車的充電難題,但建設和運營成本也相對較高。
“相對而言,以電量計費,掃碼啟用和付費,充多少收多少,消費者不用擔心多收費,是較為合理的計費模式。”劉文婷說,比如山東省發展改革委起草的《關于電動自行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中就明確了電動自行車充電費用計價單位為“元/千瓦時”。
值得關注的是,《實施方案》明確規定,在居住區內設置的充電設施充電收費采取“電費+服務費”模式,兩者應分別計價、收取,不可打包混合收取。充電電費執行政府規定的電價政策,按照居民生活用電價格收取;各小區在確定充電設施建設主體時即應明確規范充電服務費收取標準,執行明碼標價。
劉文婷舉例說道,目前在北京海淀區永定路街道的一些小區,建設在車棚內的充電裝置就是按民用電價收費的,每度0.51元,居民使用充電樁充電時還能夠通過微信小程序實時查看充電進程、已充電時長、費用明細等信息。此外,還可借鑒山東省電價格政策,其明確了電網企業、物業公司、充電設施、居民用戶之間的電價結算標準。
還需多方協作
有趣的是,電動自行車以及電池還有望與車主進行“身份綁定”。實施方案提出,將鼓勵智能傳感器、二維碼、電子芯片在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上的推廣應用,通過“一車一池一碼”身份認證方式將車主與車輛、電池信息綁定,保持生產、銷售、登記等前端環節與騎行、充停、維修、回收等后端環節信息一致,助力實現全鏈條全生命周期來源可溯、去向可查、質量可控的閉環管理。
此外,實施方案還將推動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為電動自行車用戶購買財產損失保險、人身險以及防盜險。推動充電設施生產(制造)廠商為其生產的產品購買產品責任保險。
劉文婷認為,集中充電收費在考慮到消費者權益和意愿的同時,還應兼顧充電樁投建設和運營方的收益,要讓服務和使用都合理。比如北京市石景山區就正在積極探索政府出資、專業公司代建、單位配合的商業模式。由區金融服務辦協調保險公司將電動自行車充電棚納入區公共管理綜合保險,每年由區財政撥款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施完整好用。這種模式不僅解決了電價不一、場地協調困難等問題,而且讓業主獲得良好的體驗,進而養成在充電棚充電的好習慣,高使用率也加快了充電樁企業的成本回收。
要徹底實現規范充電收費還需要多方共同協作。劉文婷表示,還應完善相關配套產業,構建充換電模式商業支撐體系。比如積極培育電動自行車維修、電池運維養護和配送、充電樁融資租賃等運營專業化公司;圍繞用戶需求,實現預約、查詢、支付及遠程操控的“互聯網+充換電”等服務拓展增值業務等,讓消費者用起來更貼心、更放心。